8月30日,河南省发改委发布《关于实施第三批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(工业企业类、增量配电网类㊣)的通知》,将工业企业类19个、增量配电网类2个项目纳入第三批实施范围(农村地区类项目另外印发)。
根据公示,两类项目涉及规模总计637.6MW,其中风电项目508.7MW,光伏项目128.9MW,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以超200MW规模领衔。
光伏方面,中国㊣平煤神马控股集团、河南㊣能源集团、闽西兴杭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规模较大,超过㊣15MW,大部分中小规模项目业主仍然是河南当地企业。
根据通知,本批次项目光伏发电部分应自通知印发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建设,风电部分应自通知印发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核准,自核准之日起12个月内开工建设。
今年5月,河南发改委下发《关于组织报送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的✅预通知》,拟组织河南省工业企业、增量配电网类和农村地区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申报。
6月21日公示的第一批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,共包含63个新能源项目,合计规模为2.145GW,其中风电项目1.4GW平煤光伏发电,光伏✅项目0.744G✅W。
从业主单位来看,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、平顶山尼龙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、中国宝武钢铁、河南利源煤业规模均超过100MW。在49个工业企业一体化项目中主要以合同能源管理的建设模式为主,占到34个,其余均㊣为自主开发;而农村地区的一体化项目均为合作开发。
7月24日公示的第二批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,涉及项目规模总计为964.8MW,其中风电项目规模为723.4MW,光伏项目规模为241.41MW。
从涉及到的业主㊣清单来看,获批规模较大的㊣项目业主包括国家电投、中石化以及河南各地市的国资企业,而大部分中小规模项目业主则是河南当地的企业。
工业企业一体化项目应通过合理配置储能等调节手段,实现所发电力㊣自发自用。应加装防逆流装置,不向大电网反送电,在支撑绿色电㊣力充分消纳的同时,不占用公共电力系统调峰能力。
增量配电网类项目原则上应配置不低于新能源规模15%的集中式独立储能㊣装置;配电网内部与公共电网✅的交换功率和交换时段具有可控性,具备电力供需自我平衡运行能力,独立运行时能保障重要负荷连续供电不低于2小时。
在农村地区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中,生产企业类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按照不低于新能源装机功率的20%、时长不少于2小时的要求配置新型储能设施;整村开发类项目原则上应按照不低于新能源装机功率的50%晶澳光伏发电、时长不少于2小时配置储能设施。
标签: 平煤光伏发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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